第107章 一个小兵的远征
三个月前,他还是锦州城外一个快要饿死的屯田军户。那时候,他最大的梦想,就是能吃上一顿饱饭。
而现在,他不仅顿顿能吃上土豆炖肉,身上还穿着厚实的棉甲,手里,更是握着一杆他以前做梦都不敢想的、通体由精钢打造的、锋利无比的长枪。
他觉得,自己现在过的,是神仙一样的日子。
而这一切,都是那位神仙一般的李总兵,赐予他们的。
所以,当那道“全军集结,入关勤王”的将令,传达到营中时,牛疙瘩没有丝毫的畏惧。他的心中,反而涌起了一股难以抑制的兴奋和激动。
终于能为大人,上阵杀敌了!
他要用手里的这杆枪,去戳穿那些后金鞑子的胸膛!他要让那些敢于威胁到他现在神仙日子的敌人,都付出血的代价!
命令下达的瞬间,整个镇辽军大营,这台平日里就在高效运转的战争机器,立刻进入了全速模式。
没有丝毫的混乱和慌张。_¥.3/?8?{看+书!°网_ °-o首^£发.$*
牛疙瘩所在的营房里,什长(班长)的哨声一响,所有人都在一刻钟之内,穿戴好了所有的甲胄,检查了自己的兵器,然后在门外,迅速地列成了整齐的队列。
紧接着,各部的军需官,推着一辆辆独轮车,来到了营房前。
他们开始分发“战备物资”。
牛疙瘩领到了一个沉甸甸的牛皮背包。打开一看,里面是三日份的“单兵口粮”——几大块用油纸包着的、烤得焦香的玉米面饼,一小袋肉松,一小袋咸菜干,还有一个用竹筒装着的、可以补充体力的盐水。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小小的急救包。里面,有干净的麻布绷带,一小瓶用来消毒伤口的烈酒,还有一小包能止血的白色药粉。
这些东西,都是他们平日里,在“战地救护”课上,反复学习过如何使用的。
领完了个人物资,什长又带着他们,去了营中的武库。
在那里,他们每一个人,都额外领到了一具连发手弩和三个装满了箭矢的箭匣。
看着那乌黑发亮、充满了死亡气息的手弩,牛疙瘩的心,跳得更快了。,x-i¨a`o¨s,h~u?o/c-m_s,.-o+r!g!他知道,这东西,可是李大人的宝贝疙瘩,平日里,只有最精锐的斥候和特战队,才有资格装备。
现在,竟然连他们这些普通的步兵,都人手一具了!
这说明,大人他是动了真格的了!是要去打一场天大的硬仗了!
整个上午,牛疙瘩和他的袍泽们,都在进行着最后的战前准备。他们擦拭着兵器,加固着甲胄,互相检查着装备。没有人喧哗,没有人交头接耳,只有一片肃穆而又高效的忙碌。
午饭,是前所未有的丰盛。
食堂的大锅里,炖的是大块大块的肥美羊肉。每一个士兵的碗里,都被打上了满满一勺,甚至还多加了两个金黄色的煮鸡蛋。
这是“壮行饭”。
李总兵亲自来到了他们第一营的食堂。
他没有站在高台上训话,而是和他们一样,端着一个大海碗,坐到了士兵们的中间。
“兄弟们,”他一边大口地吃着肉,一边笑着对周围的士兵说道,“都给老子多吃点!吃饱了,才有力气,去砍那些鞑子的脑袋!”
“这一仗,可能会很苦,可能会死人。”他的语气,变得平静,却又充满了力量,“但我向你们保证!凡是战死的兄弟,你们的家人,我李睿,养一辈子!凡是立了功的兄弟,回来之后,我亲自给你们,分田地,分房子,给你们娶婆娘!”
“我李睿,说到,做到!”
“吼!!”
整个食堂,爆发出山呼海啸般的怒吼!
所有的士兵,都站了起来,他们用手中的筷子,狠狠地敲击着饭碗,发出了如同金铁交鸣般的巨响!
他们的眼中,没有对死亡的恐惧,只有对胜利的渴望,和对主帅那近乎狂热的崇拜!
牛疙瘩也激动得,满脸通红。他觉得,能为这样的大人去死,值了!
三日后。
宁远城外,旌旗蔽日,甲光向日。
整整三千人的“镇辽军”,以及祖大-寿麾下的五千关宁铁骑,合计八千人的勤王大军,已经集结完毕。
牛疙瘩,身处在第一步兵营的万人方阵之中。他能看到,在队伍的最前方,那位年轻的总兵大人,身披银甲,腰挎麒麟,骑在一匹神骏的黑色战马之上,如同一尊不可战胜的战神。
而在他的身边,是那十二门用厚布包裹着,由最健壮的挽马,拖拽着的,神秘而又充满了威慑力的“赤龙”神炮。
祖大-寿看着身边,这支军容严整、杀气冲天的友军,心中,也是感慨万千。
他知道,这支军队,将是他此行,最大的依仗。
“出发!”
随着两位总兵,同时下达了命令。
庞大的军队,开始缓缓地,向着山海关的方向,移动。
牛疙瘩握紧了手中的长枪,迈着坚定的步伐,跟随着大部队,踏上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远征。
他不知道,自己将要去面对的,是何等凶残的敌人。
他也不知道,自己此去,还能否活着回来。
但他知道,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在他的身后,是那片让他能吃饱饭的土地,是那个正在夜校里,等着他回家的儿子。
在他的身前,是那个向他们许诺了未来的,神仙一般的,总兵大人。
为了这一切,他,无所畏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