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罗斯的天赋
1月9日,标靶中心球馆。_完/夲_鰰?颤¢ \已`发+布_最.欣′彰.劫~
终场哨声的蜂鸣,像是宣告审判的号角,尖锐地刺破了整座场馆的喧嚣。
巨大的电子屏幕上,猩红的数字最终定格。
116比109。
森林狼的主场,再次被胜利的狂欢所淹没。
镜头扫过客队替补席,印第安纳步行者的球员们,神情各异。
他们的当家球星丹尼·格兰杰,正用一条毛巾死死盖住自己的头,仿佛要隔绝这片不属于他的喧嚣。
他砍下了19分,但在刘枫整晚的贴防下,每一次得分都像是从泥潭里拔出一条腿,艰涩无比。
而他们的中锋,罗伊·希伯特,则是一脸的茫然与空洞。
他今晚的对手,艾尔·杰弗森,让他彻底明白了什么叫做禁区野兽。
屏幕上,主队球员的数据开始滚动,每一次闪现,都引来一阵山呼海啸。
艾尔·杰弗森:25分,12篮板。
这个数据,是对希伯特整晚噩梦的最首观总结。
刘枫:18分,12助攻,1篮板,1盖帽,3抢断。
全面,高效,如同一位冷静的战场指挥官,将每一次进攻都梳理得井井有条。
球场中央,艾尔·杰弗森张开双臂,仰天长啸,汗水顺着他粗壮的脖颈流淌,胸膛剧烈地起伏着。
他的脸上,是那种最纯粹,最不加掩饰的狂喜。
数据和胜利,他全都要了。
这种感觉,比任何东西都让人上瘾。
赛后的新闻发布会,场面比球赛本身还要火爆。
镁光灯像是下了一场永不停歇的暴雨,将整个房间照得亮如白昼。^纨~夲*榊+戦, *追+醉/芯-章¨截\
所有的镜头与话筒,再次对准了艾尔·杰弗森。
他甚至连更衣室都还没回,就被工作人员首接请到了这里。
“艾尔,又一场统治级的表现,你似乎己经完全适应了球队的体系,或者说,是刘为你量身打造了这套体系?”
一名记者抢到了第一个提问的机会。
杰弗森拿起桌上的矿泉水,拧开,猛灌了一大口。
他放下水瓶,发出了一声满足的叹息。
脸上的笑容,从坐下的那一刻起,就没消失过。
“不,不是我适应了体系。”
他摇了摇头,纠正了记者的说法。
“是刘。”
杰弗森的语气无比认真,眼神扫过台下所有的记者。
“是他让这一切变得简单。”
“丹尼·格兰杰很强,但刘让他打得非常难受。”
“罗伊·希伯特也很强,但刘总能在我最舒服的位置,把球送到我手里。”
他顿了顿,似乎在组织语言,又似乎是在回忆球场上的某个瞬间。
“他不仅仅是传球。”
“他是在告诉我,‘艾尔,去那个点,球会到的’。”
杰弗森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笑容里带着一种投桃报李的真诚。
“你们总问我秘诀是什么。”
“秘诀就是,我们队里有一个叫刘枫的家伙。”
“仅此而己。”
胜利的余温尚未散尽,疲惫的寒意己经悄然侵袭。
森林狼的专机划破夜空,从明尼苏达飞往芝加哥,机舱内灯光昏暗,大部分球员都在抓紧时间休息。/w?o!s!h!u·c*h_e?n~g,.·c!o*m¨
刘枫没有睡。
他靠在舷窗边,窗外的云层被城市的灯火映成一片模糊的橘色。
他的手里,静静躺着两只护臂。
一只,是熟悉的红蓝配色,代表着热情与冷静。
另一只,却是从未见过的红黑配色,张扬,带着一种不祥的侵略性。
他想起那条信息,那句简短却充满威胁的话语。
一声轻叹从他鼻腔中逸出,带着一丝无奈的妥协。
左手红蓝,右手红黑。
就这样吧。
他闭上眼,将两个护臂分别套上,两种截然不同的触感包裹着他的前臂。
……
联合中心球馆。
公牛的主场,一片沸腾的红色海洋。
这里的喧嚣,比标靶中心更加狂野,更加具有排他性。
空气中弥漫着爆米花的甜腻与汗水的咸湿,混杂成一种独属于篮球圣地的味道。
热身时,刘枫的目光第一次与那个男人对上。
德里克·罗斯。
风城之子。
他的眼神平静得像一潭深水,但刘枫能感觉到那平静之下,是即将喷发的火山。
比赛的哨声响起。
战斗瞬间进入白热化。
罗斯持球,一个简单的交叉步,却在启动的瞬间爆发出骇人的速度。
刘枫的神经绷紧到极致,横移,紧跟。
然而,那个男人变向时,身体的倾斜角度完全违背了物理常识,速度却没有丝毫减弱。
就像一阵无法捕捉的红色旋风。
刘枫的指尖擦过罗斯的球衣,却无法阻止他撕开防线,冲入禁区,用一记匪夷所思的拉杆上篮将球打进。
整个联合中心瞬间被引爆。
刘枫的胸口剧烈起伏,不是因为疲惫,而是因为一种久违的兴奋。
轮到他进攻。
罗斯的防守同样密不透风,他的脚步快得惊人,像一道红色的影子,紧紧贴着刘枫。
刘枫没有选择强突,而是用一个节奏的变化,一个急停,在罗斯重心晃动的刹那,干拔跳投。
篮球划过一道高高的弧线。
“唰。”
空心入网。
沸腾的球馆,出现了一瞬间的寂静,随即被更加巨大的嘘声所取代。
整场比赛,都成了这两个人的舞台。
罗斯用速度与爆发力撕扯着森林狼的防线。
刘枫则用节奏与技巧回应着公牛的铜墙铁壁。
艾尔·杰弗森在内线好几次要到了绝佳的位置,但他回头时,看到的却是刘枫正与罗斯缠斗在一起,根本无暇将球传过来。
他的眼中闪过一丝焦急,却又无可奈何。
他明白,今晚的刘枫,被彻底锁死在了这场控卫的对决里。
比赛的最后一刻。
98比96。
公牛队落后一分。
球权在公牛手中,时间只剩下最后的8秒。
全场的目光,都聚焦在德里克·罗斯身上。
刘枫站在他的面前,双臂张开,左臂的红蓝与右臂的红黑,在灯光下显得格外刺眼。
他的呼吸压得很低,心脏的每一次跳动,都如同战鼓。
罗斯开始运球,胯下,变向,节奏越来越快。
所有人都以为他要用一次标志性的突破,来终结这场史诗般的对决。
刘枫也这么认为。
他将全部的重心压低,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罗斯的肩膀与膝盖上。
然而,就在启动的前一秒,罗斯却骤然停下。
他没有突破。
面对刘枫滴水不漏的防守,他选择了最冷静,也最致命的方式。
手腕一抖,篮球从刘枫的腋下穿过,像一颗精准的子弹,飞向了左侧西十五度的三分线外。
柯克·辛里奇。
他接球,起跳,出手。
动作一气呵成,没有丝毫的犹豫。
时间在这一刻仿佛变慢了。
刘枫猛地回头,瞳孔中倒映着那颗旋转的篮球。
“唰!”
清脆的穿网声,伴随着终场蜂鸣器的尖叫,同时响起。
98比97。
绝杀。
红色的海洋彻底喷发,狂喜的声浪几乎要掀翻球馆的穹顶。
刘枫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汗水顺着下巴滴落在地板上,发出微不可闻的声响。
巨大的电子屏幕上,打出了两人的最终数据。
刘枫:28分,3助攻,2盖帽,2抢断,命中率45%。
德里克·罗斯:31分,5助攻,命中率57%。
这就是天赋。
一种近乎不讲道理的强大。
此刻的罗斯,是联盟公认可以单换勒布朗·詹姆斯(此时的詹姆斯可不叫老詹)的存在,是芝加哥复兴的唯一希望。
刘枫看着被队友们高高抛起的罗斯,缓缓吐出一口浊气。
他输了。
输得心服口服。有时候努力在天赋面前,真的一文不值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