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千七百一十章 曹全安 (求订阅)

 
不多时,从房间走出几个人,其中两个人的打扮,和这曹宅内外的护卫人员没什么不同。

至于另外两人,却是孟昭的老熟人。

一个是当初被派遣追杀洪明慧,结果被孟昭杀的只剩下一个幸存者的家伙,此时低眉顺眼,跟在最后面。

而另一人,则是孟昭接触过的许老板,也是当初雇佣典当铺杀手来刺杀孟昭的人。

他带着孟昭的诚意和消息而来,却不料,安叔,也就是曹全安,显得漫不经心,并不在意这些。

并且,许老板隐晦的察觉到,曹全安似乎在有意的提醒他,远离一切的是是非非,重新过自己的小日子。

当年的一段救命之恩,他永不敢忘,但今日,曹全安却刻意叫他忘了,而且表现出极大的疏离感。

这叫许老板怀疑的同时,不免也多出几分轻松。

他欠的人情,有,且只有曹全安一人,既然曹全安已经这么说了,他也就再无任何牵挂了。

至于洪门,他真不熟,完全不是一路人。

心里的怀疑和担忧,许老板却并无太大的办法。

哪怕只是短时间的接触,他也能看出来,曹全安的身形音容依旧,虽有迟暮之气,但猛虎威严不失,一身霸道的武学,雄浑的功力,依然给与他极大的压力。

所以,许老板也就不必担心对方,因为担心了也没用。

待走到长廊拐角处,许老板对那幸存者说道,

“我能做的,都已经做了,从此和安叔一别两宽,再无恩义可言,想来安叔也不会怪罪你。”

正说着,却见跟随在他身侧的,一个身高八尺,膀大腰圆,圆目凶煞的汉子接话道,

“许老板,既然来都来了,不妨到任堂主那去一趟,他很想知道,是谁竟敢和我们洪门作对!”

许老板沉默片刻,任天行绝对是一个危险的人物,而且他隐隐察觉到,曹全安可能已经被架空了。

不过,念及自己和曹全安的关系,以及还算对得起洪门的举动,也不怕什么,点头应下。

说回房间之内。

偌大的屋子里,熏香袅袅,四周灯盏之上,豆大的灯芯燃起昏黄的光线,照亮房间。

屋子正西侧,墙壁悬挂的一副猛虎扑羊图之下,横列着一柄四尺多长的大刀。

刀柄呈虎吞状,由细密的红色线条织就覆盖,刀锷处呈圆形厚金状,刀身线条圆润,弧度比例恰当。

灯光照来的时候,刀身之上,雪亮的刀光涌动如流水,殊为不凡。

此为曹安平的白虎刀,配合白虎七杀刀,纵横无敌,罕逢敌手。

迄今为止,数十年来,斩杀敌人无数,饱饮鲜血,有,且仅有一次败绩,那就是在洪成通手中。

曹全安五十岁许年纪,面色微紫,印堂开阔,虎目驼鼻,很有威仪。

不过,应该是遭受不少打击,打扮的头发雪白,被打理的一丝不苟,以金冠裹住。

身材仍可见年轻时的高大健硕,只是年纪到了,不免有些佝偻。

此时,这位洪门的副门主,正站在房间的东侧一角,书桌后,手里摩挲着一块玉坠。

这玉坠上搁着一个名字,宝玉。

曹宝玉,曹全安老来得子的小儿子,十分得他的宠爱和欢心。

早在当初,他就定下基调。

自己的一身基业,留给大儿子,以大儿子的天赋,以及传承他的武学,未来成就只会在他之上,可以压得住阵脚,保得住这份基业,甚至壮大。

而多年打拼,所获得的财富,则尽数留给小儿子,这份财富,若是没有力量,当然很容易被篡取,可有大儿子相助,想来是不难保下的。

等他百年之后,大儿子继承他江湖武林的事业,小儿子不需太多,只要偏安一隅,过一个富家翁的生活,足矣。

可惜世事难料。

一场意外,或者说有预谋的意外,大儿子身亡。

这使得曹全安备受打击。

大儿子固然没有小儿子得宠,但事实上,却最得他看重,栽培。

因为,只有大儿子才可以继承他的武学,继承他的基业。

大儿子一死,近乎于后继无人。

小儿子将来的富家翁生活,没了兄长的护持,也很难说有保障。

因此,曹全安是百般的思索,不停的筹谋。

也是过于看重自己的身后事,才将任天行这个人面兽心的家伙,提拔起来。

他想的是,任天行好歹和自己的小儿子交好,又继承了自己的势力,并得到自己的栽培。

将来,不需要做的太多,只要对小儿子曹宝玉多加照拂,那就是极好了。

但,曹全安是千算万算,都没有算到,自己竟然找到了一头披着羊皮的恶狼。

任天行非但不是一个忠厚老实,知恩图报之人。

相反,此人阴险狡诈,无情无义,做事狠辣,不留余地,绝对不是个值得交往之人。

可惜,一切都已经太晚了。

甚至于,有时候曹全安都在怀疑,自己长子的死亡,会不会也和任天行有关系。

因为从结果论来说,自己长子一死,得力最多的,的确是任天行。

不然,有他大儿子的存在,根本轮不到任天行在他面前献殷勤。

“可恨啊,宝玉,宝玉!”

曹全安想的入神,无知无觉间,一股极为凶煞,蛮横,狂野的气息散发开来。

房间之内,宛如匍匐着一头荒野巨兽,择人而噬。

房间之外,几个护卫感受着屋内的恐怖气息,不知不觉往外走了几步。

他们对曹全安还算是忠心,也从没发现,曹全安有什么不同。

事实上,如今绝大部分的曹系门人,虽然听从任天行的指派,安排,但仍是忠心于曹全安的。

只不过,曹全安将自己的权力,明确转移给了任天行,再加上他久不露面,这才让任天行钻了空子。

等他发现的时候,曹宝玉又被任天行擒或,拿捏,碍于此处,他也不便明言,便听之任之。

就如今日的许老板来见他这件事,任天行根本不能,也不敢拦着。

万一被发现他欺师灭祖,洪门之人绝对饶不了任天行。

哪怕他号称是龙襄县年轻一代第一高手,但好虎架不住群狼。

更何况名声坏了,多的是除魔卫道的人出来教训他。

再退一步,单纯以洪门的实力,杀死任天行,也并不算是特别难的一件事。

差就差在,任天行同样也是洪门中人,位列洪门体系之内,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出现同门相残的情况的。

不过,要是任天行谋害洪成通的事情被抖了出来,且得到证实,任天行必然成为洪门中人人得而诛之的叛徒,必死无疑。

哗啦啦,外面的风雨愈发浩大,刮的窗户吱呀作响。

啪嗒一声,一扇窗户被大风吹开,斜飞进一片雨水,打湿了一块门柱以及门柱上裹缠的纱幕。

曹全安刚刚将窗户关上,却发现屋中不知何时,已经多出一个人来。

一身干净清爽的衣服,丝毫没有被雨水润湿的迹象。

这一点,格外引起曹全安的关注。

雨水不加其身,哪怕是打了油纸伞,也绝对做不到,除非,他是一个内家顶级高手,以雄浑无比的气劲,将风雨阻隔在外。

当看到这人的相貌时,曹全安更显惊讶。

年轻,出乎预料的年轻,带着年轻人特有的朝气,以及不符合年龄的深邃,老辣,与霸气。

这是一个很独特,很有魅力的年轻人。

不过,曹全安并不畏惧对方,双目平稳,没有任何的波澜。

他这些年经历过的生死危机,不止一次,拼斗的次数,更是难以计数。

不说将生死置之度外,也早已经放宽心境,以平常心对待。

再者,他年纪大了,心思深沉,对自己的武功也很有自信,并不觉得面前的年轻人会伤害到自己,哪怕是内家顶级高手,但他难道就不是吗?

“年轻人,不请自来,是否有些不懂礼貌了呢?”

曹全安声音不大,但在宽阔的房间内,却格外的明显,字字清晰。

孟昭笑笑,他在房顶等了好一会儿时间,特别观察了一阵,等思索的差不多了,方才来见曹全安。

闻言,道,

“安叔,我是跟着那许老板来的,他在开岩县城,竟然愚蠢的雇佣杀手刺杀我,若非看在你的面子上,我早就干掉他,不会留他到现在。

所以,我并非无礼,反而,已经充分表达了自己的诚意,敬意,安叔,你说呢?”

曹全安点点头,嗯了一声,小许的这个人情,他还是认得。

诚如孟昭所言,雇佣刺客,杀手,去暗杀对方,却没有成功。

以孟昭表现出的内功造诣,修为,小许绝对不是他的对手。

所以,小许能活着回来见自己,的确有孟昭暗中放水的原因。

至于为何放水,总不可能是看小许顺眼吧,不还是看在他这张老脸上吗?

“好吧,年轻人,就算你说的没错,那么你来找我是为了什么,要来算账吗?”

孟昭点点头,又摇摇头道,

“一开始是,如今则不知道,这取决于,你是否掺和了洪门主之死这件事当中。

安叔,我想问一句,洪门主,究竟是怎么死的,是谁背叛了他,谋害了他。

是你,还是任天行,还是,你们两个勾结一同做下的?”

曹全安本来还算宽和的脸色倏然一变,阴沉的好像六月的雨,随时都要落下来一样。

“你是什么意思,这和你有什么关系?”

得,孟昭之前就听了个尾巴,还以为许老板将一切都告诉曹全安了。

没想到曹全安对他根本一无所知。

“洪明慧和她的女儿,现在就在我的庇护之下,此前,你派去九个追杀他的人,被我杀死了八个,只剩下一个,也所以,许老板才要雇佣旁人刺杀我。

我此来,就为两件事。

其一,调查洪门主的死因,究竟是你做的,还是任天行做的,还是你们合伙做的,总要给洪明慧一个交代,让她不至于糊里糊涂,将来找人报仇,也不至于找错了对象。

其二,要来找一样东西,这样东西,很可能就在你,或是任天行的手中。”

曹全安点点头,原来是这样,阴沉的脸色也舒缓下来,温和又带有几分歉疚道,

“明慧那丫头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可惜,我现在是自身难保,救不了她啊!”

“安叔,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洪门主之死,和你究竟有无关系?”

其实,孟昭此时大致已经确定,这件事应该是任天行策划,曹全安一无所知,被当做是背锅的了。

等知道的时候,已经完了,碍于曹宝玉在任天行手中,连报仇都做不到。

果然,曹全安双目微红,隐有泪花闪烁,恨恨道,

“我和大哥相交多年,彼此投契,感情深厚,怎么可能背叛他,谋害他?

都是任天行这个畜生做的,他也不知道从何处得了一种名为蓝凤凰的剧毒,悄然下在大哥的参茶当中,使得大哥气血逆行,内力损耗严重,这才力竭而亡。

不然就凭那个畜生的武功,绝对不是大哥的对手!”

孟昭又问道,

“和你真就一点关系都没有,若是真和你无关,为何你不对付任天行,为自己的大哥报仇?”

这就是曹全安痛苦的地方。

他想要杀死任天行,却发现自己根本做不到。

并非是能力不足,而是有人质在对方手上,他根本不敢冒这个险。

大哥死了,斯人已逝,可他小儿子还活着,他不能罔顾父子亲情,偏要对付任天行。

当然,这是指的如今情况下。

如果有朝一日,曹宝玉恢复自由,不再被任天行挟持。

就算要曹全安和任天行同归于尽,他也是千万个愿意的。

曹全安攥紧手中的温玉,咬牙切齿道,

“还不是这个畜生,迷惑了我的双眼,暗中架空了我,甚至还绑架了宝玉,也就是我的小儿子。

如今我是投鼠忌器,想要对付他,却很难保证宝玉的安全。

不然得话,我第一时间就会号召洪门中人,将任天行这个畜生千刀万剐!”

从曹全安的口吻来看,他是真的恨极了任天行。

恨不得扒其皮,食其肉,喝其血。(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