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二章——我们的庇护所
说句实话,在山里啥都好,空气好,水好,清静等等,都是我最喜欢的。?看*书¢君~ *庚¢辛/醉_筷\就是到了现在,我也十分喜欢那种环境。尤其是我,一年大部分时间都呆在嘈杂的都市里。享受这种安宁对于我来说却是奢侈的。所以每年回去,我总会上山住几天,不过,大多数都是夏天,冬天由于太冷,再加上也没有当年的那种体魄。所以冬天住在山里的时候很少很少了。只能在脑海里一遍又一遍的回忆着,回忆着当初那种无忧无虑的感觉。
不多时,我和沈烨就站在了“新屋子”跟前。眼前的一幕,真的把我们震惊到了。在屋子旁边,有很大一个土坑,看来泥巴是就地刨土和起来的。房屋顶上的泥巴还没有干,在太阳底下,展现出一种浓浓的咖啡色。屋子的门紧闭着。因为屋子里有我们的干粮,和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可能吕叔是担心被什么东西祸害了,所以临走的时候关上了门。我们把枪靠在屋子前的那块大石头旁边。慢慢地往屋子跟着走去。
不得不说的是,这几个老人的手艺的确不错,毕竟人家干了大半辈子这种活。我抬头看着屋檐底下突出来的椽头,椽头与椽头之间的缝隙,也用泥巴细细的堵了起来,而且抹的很光滑。我没有着急着进到屋子里,而是先绕着屋子转了一圈,等转完一圈我才发现,他们细心到把那些掉了泥皮的墙上,也重新抹上了泥巴。
我走到后墙根,往房顶上看了看,屋顶上的烟囱也被重新的垒了起来,有一米高,然后又用泥巴仔仔细细的抹了一遍。屋顶上的泥巴至少有西寸厚,泥巴里还夹杂着很多的松树叶子。我可以明显的看出来,他们是故意把细细的松针,掺进了土里,然后一起和成泥巴,再细细的抹上去。~q·u`s·h.u¨c*h,e`n¨g..^c\o?m`
以前我不知道这样做是为了什么!所以我问了沈烨,沈烨给我解释道,泥巴里面放些草有很多作用,第一,可以防止开裂,因为草可以把泥巴紧紧地拉住。第二,可以减缓雨水把屋子上的泥巴冲走的速度。使屋顶上的泥巴留在屋顶上的时间更加长久。经过沈烨这样一解释。我瞬间就明白了,不得不佩服老百姓的智慧。
最后我进了屋里,屋子里散发着浓浓的泥土气息。闻着很是熟悉。屋里的情况更是焕然一新。灶台被重新垒了起来,用泥巴抹的平整而又光滑,方方正正的,看上去很是美观。炕上的羊皮是卷起来的,整整齐齐的放在炕头上。炕上还有一大片泥巴没有干透。我仔细看了看,应该是几个老人把炕板子揭了起来,把里面的灰掏出来,然后再重新把炕板子盖好,再抹上泥巴!
我们的东西被吊在屋中间的檩上,檩上栓了根绳子,绳子上用树杈做了一个倒挂的木钩,我们的东西就挂在那个木钩上。我的脸上一首在笑,根本控制不住的那种,沈烨看看我,我看看沈烨,竟然不约而同的大笑了起来。我真的很开心,无法表达的那种开心。可惜的是,屋子没有窗户,要是有个窗户的话就更好了。沈烨走到门边,轻轻地关拉了几下,发出轻轻吱呀声!门上的缝隙被紧紧的粘在了一起,应该是涂了水胶。记得以前我可以把枪管从门缝里塞出去。而现在,就是连一根头发也塞不出去了。怪不得那个大爷说,三九天也冻不死!
地上本来是凸凸凹凹不平的,而现在又被铁锹重新铲了一遍,看上去比较平整,从这些细节就能看出来,吕叔他们真的是用心了。′看_书~君^ `更.辛,罪+全.看来,那天夜里请他们吃的那只狍子一点也不亏!
我看着沈烨说道,下去弄点水,把水烧上,早点把炕烧干,晚上咱就住在这里了!从明天开始,咱们好好的打几天狍子,再打几天我就得回去了。沈烨转过头问道,这么早回去干啥?我看着他说道,马上要收秋了,我不能每天玩了,必须得帮家里把庄稼收回来,再说我爹也快回来了。半年没见了,我也想他。沈烨看着我问道,用帮忙吗?我笑着看着他说道,咋的,你有时间?他点点头,我家只养羊,种了一点地,给你帮几天忙是没有问题的。我开心的笑着说,那感情好啊!
我们不再说话,各忙各的,我把我们带来的羊皮和原本就有的几张狍子皮拿出去好好的晒了起来,又往屋里抱了一些柴火,提前把炕烧上,必须把炕烧干才能睡觉,不然水气会进到骨子里,落下毛病。虽然锅己被沈烨端走了,但有了烟囱的屋子真的不一样,当火点起来的那一刻,火苗子呼呼的往炕里面蹿去,发出阵阵的呼呼声!不大一会,炕上那片没干的泥巴上就冒起了腾腾的热气。我又往炕洞塞了些柴火,往屋子外走去
,抬头看着烟囱里冒出的阵阵浓烟,心里畅快淋漓!
我们在那块大石头旁边蹲了下,看着眼前的屋子,悠然的抽着手里的烟。我看看手腕上的表,上午九点多,虎子和赵奇他们怎么着也得十一点才能到来。中午我们吃什么?沈烨问道,我想了一下说道,煮挂面吧!下午咱们出去弄点野鸡,兔子之类的,晚上咱们好好的喝顿酒,庆祝一下!
突然间休息了下来,也感到十分无聊,沈烨看着我说道,要不咱们现在去找找野鸡,反正也没事,打到了先泡着。我点点头说道,行,现在就走。我站了起来,又进屋子里往炕洞里塞了一些柴火后,把枪重新装了起来,这回,装的就是普通的“高粱沙”,“高粱沙”是最适合打野鸡野兔的。所以每次进山,我们都会带两种铁砂,另一种就是“豌豆沙”,用来打狍子和獾子一类的动物。不过也会带几颗“前梁”。“前梁”(就是十毫米得钢珠)不过很少用,只有打马鹿的时候用到过。等装好枪,我们往沟底的沙棘林走去!
火红的沙棘林,是野鸡和石鸡的天堂,酸甜可口的沙棘果,无疑是野鸡和石鸡最爱的美食。在秋天的山里,这些野生的沙棘林养育了太多的动物。所以,我们在山里最喜欢找的就是这些沙棘林,只要找到沙棘林,就不愁没有肉吃。
和上次一样,我们依旧是俩人分开走,沈雁走在半山腰,我依然走在沟底往沙棘林跟前慢慢的移动。我抬头看看沈烨的位置,发现她今天走的很慢,所以我蹲在沟弯弯处点燃了一根,一边吸着烟,一边观察着沈烨的位置。看着沈烨走到了我预订的位置上,我才掐灭烟头,往林子跟前走去。离林子还有三十多米远,我就拉起了枪栓,用最快的速度,往沙棘林跟前冲去。
野鸡是一种很傻的动物,尤其在人烟罕见的山里,要是没有动静,他们就会自由自在的找食吃,一旦听到的动静,他们就会就地卧下,一动不动。首到人突然靠近,公野鸡才会突然起飞,所以我的速度一定要快,必须在它们起飞前赶到林子旁边。
沙棘林很密,所以,很难看见里面的东西,还没等我靠近,沙棘就乱了起来,一阵阵野鸡扑腾翅膀的声音传来,沙棘林的树枝犹如大风吹过般的晃动了起来,紧接着,一只只野鸡从沙棘林里飞了出来。我的枪自然而然的响了。我只能开一枪,一枪林子里的野鸡都会飞走。关于沈烨,我没有去留意,我过去把野鸡捡了回来,就往屋子里走去。
刚走了几步,山上就传了一阵枪声。我微微的笑了一下,也懒得去理他,他的枪法不用我去操心。手里的野鸡挺大,不过这时候也正是它们最肥的时候,大一点也很正常,我心里有一阵莫名的后悔,自言自语的说道,唉,早知道从吕叔家带一点蘑菇回来,晚上就可以小野鸡炖蘑菇了,心里却突然想到,赶紧进桦树林你找一找,看看有没有。
于是我便加快了脚步往回走。我把野鸡高高的吊在了屋檐底下,别被喜鹊或者是别的什么东西叼跑了。炕上的那片泥巴己经变白了,冒出的蒸汽也小了很多。我又往炕洞里塞了把柴火。随便找了一个袋子往桦树林里走去。我之所以喜欢秋天,就是因为秋天的山里有很多的食物。蘑菇排在第一位,虽说前几天下了雨,但秋天的早晨,露水却是很大,露水大了,地面也就是湿润的,所以这个季节的蘑菇特别多。我进了林子不大一会儿,就摘了半袋子。于是我便坐下来抽烟,一边看着山下的小屋子。
呯——又一阵枪声传来,我才发现沈烨还没回来,我笑了一下,看来今天晚上的小野鸡炖蘑菇足够吃了。于是我便提着袋子往屋子跟前走去。当我把袋子刚刚放下来,还没把袋子里的蘑菇倒出来的时候,山上又传了一阵枪声!我心里想到,这小子今天是怎么了?打了鸡血了吗?我笑着摇摇头,开始清理蘑菇上粘着的柴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