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0章 演唱会首秀

第200章 演唱会首秀

对曹健来说,出演《神雕》最大的收获,就是搞定紫霞仙子。*秒!章-节\小_说?网~ +已\发?布/最′新*章!节~

虽然已经杀青,不用再去剧组,但曹健之后几日,几乎天天陪着朱音。

刚开发的女孩,总是那么诱人,还有一份调教的乐趣。

同时,他也在准备自己的第一场演唱会。

尽管距离演唱会的日期,还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不过,门票的火爆程度,让其他歌手,都有些羡慕。

不少歌迷,真如《破坏之王》中演的那样,在售票处门口搭起帐篷,就等门票开售。

还真有点千金易得,一票难求的感觉。

不过,四月中,梅燕芳的演唱会,率先举行。

梅燕芳作为香港的大姐大,影迷和歌迷自然非常多。

在演唱会当晚,刚才还沉浸在梅燕芳歌声中的歌迷,见偶像唱完一首歌,忽然道:“我下去休息一下,现在有请我这次演唱会的嘉宾,曹健先生登场,为大家带来一曲。”

“曹健?他是嘉宾?”

在场几万歌迷中,有一些也喜欢曹健。

听到这话,全场立即激动的欢呼起来,声势竟然比刚才还高。

谁让曹健的歌曲,年轻人都喜欢。

只是,不知道他会唱什么歌?

就在梅燕芳走向后台休息换衣服,现场出现一些手持宝剑大刀,白衣白袍的伴舞者。

同时,带着满满武侠风的音乐响起

这乐曲,有笛子,有古筝,听着就让人忍不住手舞足蹈。

终于,在音乐中,一身蓝袍的曹健,从后台走出,在伴舞的几人中,显得非常两亮眼。-精?武·暁,说¨王¨ `芜\错`内¢容^

“哇!”

瞬间,欢呼声几乎要冲破云霄。

“我剑,何去何从,爱与恨情难独钟;我刀,划破长空,是与非,懂也不懂;我醉,一片朦胧,恩和怨是幻是空;我醒,一场春梦,生与死一切成空.”

曹健特有的唱腔,有种刚柔并济江湖的味道,一下就将现场观众,带进了武侠世界。

现场观众听着这首之前根本没听过的歌曲,疯狂的挥动荧光棒,随着音乐摇摆。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恨不能相逢,爱也匆匆恨也匆匆,一切都随风狂笑一声,长叹一声,快活一生悲哀一生,谁与我生死与共.”

歌声中,舞台上那些伴舞手中的刀剑熠熠生辉,更衬托的曹健潇洒帅气,加上悠扬动听的歌声,直接将现场气氛推向高潮。

“还真有一套。”

后台,梅燕芳看到现场气氛这么好,暗暗点头。

似乎曹健的人气,现在比自己还高。

虽然气氛热烈,但歌曲终有唱完。

“谢谢大家.”

五分钟后,第一次在曹健在演唱会上唱歌的曹健,唱完这首《刀剑如梦》,给观众鞠躬。

“曹健!曹健!曹健!再来一首!”

现场的观众,却不想放过这个好机会,主要根本没听够。

谁让你的演唱会门票,那么难买。

“今年是梅姐的演唱会,我可不能喧宾夺主。”

曹健站在台上,向旁边看了一眼,看到梅燕芳已经休息好,也换了一套衣服,笑道:“不过既然大家这么热情,那我和梅姐一起给大家带来一首《当爱已成往事》。#?兰°?e兰d文?t学

电影《霸王别姬》去年上映,在国际上获得不少奖,而这首《当爱已成往事》主题曲,也一样很火。

除了张国容的独唱版本,梅燕芳的专辑中这张对唱版本,当初一样口碑不错。

观众们听到曹健要和梅燕芳合唱,更加激动。

等梅燕芳走出后台,曹健笑道:“梅姐,我可是把第一次给了你。”

“别瞎说,什么第一次?”

这句话,之前没对过词,是曹健刚才临时想到的,却让梅艳芳有些误会。

“第一次演唱会的首秀。”

曹健笑了笑,开了玩笑,牵起梅燕芳的手。

观众一想,确实如此。

这还真是曹健第一次在演唱会上唱歌。

只是做嘉宾都让气氛这么好,那么等到他正式演唱会的时候,现场还不爆了。

“只要你不懂(别说不懂),只要有爱就有痛(有爱就有痛),有一天你会知道,人生没有并不会不同(没有并不会不同)”

两人完美的配合,再次听得观众如痴如醉。

“谢谢曹健。”

但曹健只是嘉宾,唱两首歌,已经差不多了。

“感谢歌迷。”

曹健对着观众抱了抱拳,走下后台。

“曹健!曹健!曹健!”

看着满场还在喊自己的名字,还有那不舍的眼神,曹健和梅燕芳都很无奈。

曹健:我真没有喧宾夺主的意思。

梅燕芳:这小子人气真高。

曹健出现在梅燕芳演唱会上,演唱了一首《刀剑如梦》这件事,在第二天竟然见了报纸。

很快人们就知道,这首歌,竟然是在台省正在热播的电视连续剧《倚天屠龙记》的主题曲。

这下,香港观众有人竟然跑到tvB请院,让这家电视台,快点引进这部片子。

同时,曹健第一场演唱会的票价,一下又被炒高了三成。

最高的票价,甚至被炒到五千多港币。

“这个曹健,唱了一首歌,影响力这么大吗?电视观众已经等不及看《倚天》了?”

tvB的邵一夫在听说曹健影迷请愿的事情,也有些震惊这个人的影响力。

看来,现在的四大天王,曹健虽然年纪最小,好像有点老大的感觉。

他马上打电话给经理陈志云,询问让邀请曹健前安排好了没.

……

“健哥哥,你那首《刀剑如梦》,真的好听。”

这天,演唱会首秀后的曹健,来到紫霞仙子朱音家里。

虽然天还没黑,但两人几天没见,一番一番亲热,朱音就忍不住夸奖自己男朋友的歌喉。

“呵呵,下次演唱会也要唱,这次算是一次尝试。”

“哦”

其实,朱音的目的并不是这个,她道:“健哥哥,我们都在一起快一个月了,我想搬到你家,和你一起住,这样我就能天天陪你。”

“搬去我家?”

曹健一听,当然要拒绝:“我平常要创作,喜欢一个人,再说我还没算和女朋友同居。”

“可人家就想天天陪你。”

“这样会影响我创作的思路。”

曹健没想到这个朱音还挺粘人。

正是如此,才更不能让她去自己家住。

什么女人,要雨露均沾,和你同居,岂不是自找麻烦。

刚说完,他的电话响了。

“雷猴啊,你是曹健吗?”

“我是,你是哪位?”

曹健很奇怪,如今在香港,知道自己电话的,很少直接叫自己名字。

“我是tvB电视广播业务部经理陈志云,我们老板邵先生,想要见你,不知道明天有没有空?”

“邵先生?”

这个名字,对曹健来说,并不陌生。

西北有好多大学,都有以这个人的名字命名的学校,大学图书馆什么的。

这个人要见自己,难道是合作的事情,有眉目了?

他马上答应道:“行,我明天早上过去。”

挂完电话,朱音怕曹健不高兴,没有再提说刚才的事情,而是问道:“谁的电话?”

“邵一夫先生,约我明天去找他谈事。”

“邵一夫?”

朱音听到这个如雷贯耳的名字,明亮的眼睛一下闪出光芒。

这可是香港娱乐圈相当牛逼的大佬。

他竟然约自己男朋友去谈事?

不管是谈什么事情,说不定男朋友又要起飞了。

看来,这个男朋友真没找错。

只可惜,他为什么不答应同居呢?

男女朋友,不应该天天在一起吗?

难道他真的有别的女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