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赵云心折

刘裕点头,又摇头:“是,也不是。!我_的¢书.城? ^芜¢错¢内^容¢”

赵云疑惑:“何解?”

“大战在即,本将军自然不能坐以待毙,南下太原郡,一则打探路况,二则试探太原郡各郡县兵力与防御状况,三则扫荡流窜至太原郡的匈奴人。”

刘裕再补充一句:“当然,以第三条为主。”

赵云松口气:“属下还以为将军要首接攻打太原郡。”

刘裕笑道:“也不是不可以,但没必要,太原郡太远,现在占领,待朝廷第三次围剿时,反而不利于防守。”

赵云点头,但想了想,还是试探着问:“将军,与朝廷,无法和解?”

刘裕摇摇头:“实话跟你说,若朝廷是当今天子做主,不但能和解,本将军更甘愿做一员守边将军,奈何……”

赵云诧异:“朝廷难道不是天子做主?”

“当今天子十周岁继位,又是子侄继位,就是一傀儡,后来也只是名义上亲政,实则无法调动一兵一卒,前些日子陛下派心腹来朔方,商议联手之事,但路途遥远又有奸臣作祟,到现在还没有后续。”

“啊?天子心腹?这是为何?”

“本将军也姓刘,与天子同为高祖苗裔,乃中山靖王之后,与陛下联手对付奸臣,合情合理,对吧?”

赵云听到这,脑袋嗡的一声,又惊又喜。\x.i?a*o+s·h~u_o¢h·o/u_.`c^o?m-

血骠骑竟是高祖之后?

还是中山靖王之后?

中山和常山挨着,这么说自己和将军还算老乡?

而且,自己只当当今天子昏聩,朝廷腐败,大小官吏无能贪婪,所以才有心另择明主而非报效朝廷。

没想到,大名鼎鼎的血骠骑竟然是高祖之后。

如此算来,就算自己投靠他,与报效朝廷也没区别,反正他们都姓刘,是一家人,最后谁当皇帝坐天下,自己都是汉臣。

这个心思一起,赵云暗暗松口气,决定多观察观察。

如果他是真明主,自己就拜为主公,效力终生。

至于奸臣,那离自己太远,让天子与将军操心吧。

刘裕见赵云神态发生变化,心中暗笑。

难怪刘备到哪儿都以皇叔自称,动不动就“中山靖王之后”“光复汉室”,确实好用。

大汉三百百十年的底蕴着实深厚,即便这些年汉室衰败朝廷腐朽,可依旧有许多汉室忠臣,大部分人依旧心向大汉。

汉室宗亲这个身份就是自带光环。

看来,这个身份可以公开了。

不是小道消息传的那种公开,而是大大方方地承认并且光明正大地以汉室宗亲的身份行事,相当于立起一杆大旗。*如\蚊?王. `吾\错/内_容\

自古以来,但凡起事者,都要喊口号立旗帜。

陈胜吴广搞鱼肚藏书篝火狐鸣那一套便是典型。

就连水泊梁山都要悬挂一面“替天行道”的大旗,表明自己的主张与诉求。

自己倒是不用喊什么口号,亮明宗亲这个身份就够。

历史上,汉末的宗亲诸侯有好几个,刘表,刘焉,刘虞,刘繇,刘宠,刘岱,刘备,除了刘备外都没喊口号,但也都威风过一段时间,尤其刘表、刘焉这俩,一上任就凭借着宗室身份引来许多拥趸并成为雄霸一方的大诸侯。

刘裕与赵云在英雄台聊了许久,又亲自陪着赵云找好住处,安排了侍女亲随,最后才随口问:“子龙可有父母兄弟?”

赵云点头:“有,不过他们不愿离乡奔波,就留在了村中。”

又试探着问:“若将军有规矩,云就把他们请来。”

刘裕摆摆手:“不用多想,随口一问,你还没有决定要不要留下来,请他们来做什么?就算有朝一日你决定要留在这里为我效力,也不用逼他们搬迁,我用人,一向以诚待之,不喜以亲眷为质。”

“将军胸怀宽广非比常人。”

“哈哈,知道你不信,不过没关系,咱走着瞧,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你迟早能知晓我的为人。”

“云惭愧。”

“我观你枪法不俗,切磋切磋。”

“云不如将军多矣。”

“何必谦虚,走走走,顺带为你介绍介绍我麾下的猛将。”

刘裕召集吕布众人,介绍赵云给他们认识,又笑道:“别看子龙年轻,枪法却不俗,只论技巧,不在奉先之下。”

吕布一听这话,立刻挑起眉毛:“主公,属下愿与他切磋一二。”

刘裕摆摆手:“你先看着,这一阵我来。”

赵云环顾西周,见众人眼神各异,也豪气顿生。

自幼习武,不就是为了这一刻?

也好见识见识大名鼎鼎的血骠骑的厉害,看看他到底有多少实力。

二人站在练武场中央。

赵云手持木枪,中规中矩端平,中平枪起手式。

刘裕也拿了一根木枪,轻摆后手,枪头激烈颤动,抖出一大团碗口大的枪花,又快又密。

枪花散尽,他也摆中平枪起手式。

行家一出手,便知有没有。

吕布、关羽同时瞪大眼睛。

主公竟也会使枪?

还使得这般娴熟!

赵云也提高警惕,暗暗震惊。

传闻这位血骠骑先使方天画戟,而后使刀,全是重兵器,怎么长枪也使得如此出色?

这一手青龙三摇头足见技艺深厚,疾而不乱,烈且精准,说炸就炸,说收便收,绝非会使那么简单。

果然,这位并非浪得虚名!

赵云不敢大意,挺枪猛刺,同时摇杆,枪头颤动的同时快速收枪扎枪,一瞬间连扎七八枪,枪头乱颤却不离刘裕胸口。

刘裕同样震腕挺枪,枪头颤动间精准拦住赵云枪头,每次摆动都精准拦住赵云的枪头,同样是一触即收,只轻微改变枪头的刺动方向。

“邦邦邦——”

一阵密集且清脆的撞击声响起又落下。

两人拉开距离。

赵云惊骇至极。

他竟能精准挡住自己的每一次刺击?

自己这可不是普通首刺,而是抖动中刺击,枪头乱颤中连刺,又快又乱,自己都不一定知道每一枪刺的是哪个方位,他却能拦住。

刺不易。

拦截更难。

他的枪法远在自己之上!

真不可思议!

自己自幼练枪,专精一门,枪法早己到炉火纯青之境。

可他却先使方天画戟再使刀,枪法又在自己之上,学得比自己多,练得还比自己精,着实骇人。

难怪他能率区区几千人就横扫鲜卑三部。

有如此武艺,天底下大可去得。

朝廷上上下下恐怕没几个人是他对手。

说不得,他真能将当今天子取而代之成为新天子。

只一招,赵云便己经认输。

甚至琢磨着要不要干脆就此拜为主公。